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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制度

时间:2025-12-04 00:34:4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按“薪酬方案”规定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行政办归口管理。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1)行政助理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行政办人员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行政助理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行政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行政助理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行政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行政办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还交行政办人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行政办人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4)行政助理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行政助理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行政人员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预算,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本部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均由行政人员归档并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及相关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行政行政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行政办刻制。

  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理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行政办)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1)公章:公章由公司总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行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行政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行政办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行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行政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行政办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行政办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办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行政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3)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5)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6)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7)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证明函开出后,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损失;如证明函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行政办。

  1、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或总经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行政做好会议记录。

  (1)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各部门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行政,经行政呈领导审阅认可,由总经理审定是否为会议议题。

  (2)凡提交会议研究有关经营决策、销售策略、设备更新、项目投资等重大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并提出方案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公司各阶段行政工作,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成本控制、资金运作、更新改造、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1)行政办公室应根据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三天内下达“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其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必须以“决定事项通知单”或“会议纪要”为依据,在限期内认真执行落实。如有特殊情况,难以执行时,应提前将具体原因和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或公司分管领导。

  (3)无特殊情况,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不按原则执行的,公司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有关部门必须将决定的执行情况于下达决议之日起限期内反馈。行政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跟踪调查、并督促办理,以确保公司政令的畅通。

  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节约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消耗。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办公用品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公司日常所用办公用品,应由行政负责统一采购,经批准购买专属办公用品或工索具应由行政派员陪同。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应按“购物申请清单”中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行政待办。

  3、行政应将“购物申请单”汇总分类,依据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报批。除生产急需用品外,应集中办理采购,不得一事一办。

  4、行政采购物品应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办理,但陪同采购人(证明人)和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6、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统一印制。

  1、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核签后,到行政签字后,方可领取。

  一、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务用车,由各负责人部门先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用车登记”,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急后一般的原则;先满足紧急公务和接待任务,后安排其他事务的原则。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说明去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1、本公司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一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迟到及早退的扣款,以分钟计算,每分钟扣款¥1.00元,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2、无故超过15分钟上班或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无故超过30分钟上班或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全日论;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或外出者,以旷工论。

  3、连续两日(含)以上者应附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可先口头请假,并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转正员工享有婚假。符合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年龄的婚者婚假十天。未满者只享有三天婚假。

  2、非直系亲属(指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时,公司给与3天丧假。

  5、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不能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对员工未休的年假天数,将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一、固定电线、部门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安装电话,应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送呈行政办公室,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办公室联系装机事宜。

  2、各部门安装固定电话后不得随意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使用不当应照价赔偿。

  3、内线电话主要用于机关各部门间的短暂联系或传达通知等,严禁谈心或长时间通线、禁止拔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未经许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经济处罚。

  5、业务需要拔打长途,应严格控制和掌握通话时间,杜绝电线、因各部门电话由其负责人监督管理,并有权拒绝非本部门人员使用电线、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话使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严重不负责的处罚20元。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公司各部门一切费用开支和财务开支,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款凭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经财务核准,报总经理批示,方可借款。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凡公司职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公司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数,如有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三)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所欠部分金额。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扣罚当月30%工资。

  1、各部门需新购入固定资产和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先作好采购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行政办、财务部签字核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如需向公司借款,按第一条标准执行。

  2、各部门添置其他低值易耗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确实需要添置的情况下才添置。各部门应事先填好购物申请单,报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

  2、报销单据不管多少均须贴报销封面,报销封面须用钢笔填写,同时,不同经济内容的发票要分门别类予以报销。

  报销的正常程序是: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注明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行政办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行政办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行政办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1、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求得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行政办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负责调配或招聘。

  3、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1、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行政办说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未经培训的员工,应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上机操作,以免丢失重要文件。

  四、不得在计算机上放影碟、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查实,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五、上网只允许查寻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严禁进入聊天或游戏室。一经发现,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七、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电脑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计算机处于最佳状态。

  八、计算机管理员,应对经批准的上机操作人员,做好备忘录,以免责任界定不清。

  九、非公司人员上机操作,须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并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且严禁打开公司各项文档。否则,给予当事人处罚。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2、正文部分: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在律师确审核认之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线、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归管理部门为行政;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行政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一、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总部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生活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全公司范围内的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办公桌椅、照明灯、电风扇、空调、门窗、四壁、书橱、档案橱及其附属等物品,要求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干净、无蛛网、无灰尘,各类座套干净整洁;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4、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1、每月5日前由行政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2、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评定标准确定其工资标准。

  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监理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贯彻执行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3、在项目部经理和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4、参加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协助项目经理会同相关部门办理设计变更。

  5、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作业计划的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计划的完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6、参加项目部内安全施工方案、环、水保方案的编制,并对相关内容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实施,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环保目标的实现。

  8、参加中间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工作;收集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

  9、收集工程索赔资料及中间计量资料,做好中间计量工作;审核劳务合作单位的工程量,配合计划财务部作好支付工作。

  11、配合上级单位和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安全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等工作。

  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1、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2、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3、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5.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7、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技术、质检、生产、安全、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有关施工队及工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2、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队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3.2专业队技术员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

  3.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4.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4.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线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4.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总记与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

  13)砼、砂浆、玛蹄脂、防水、绝缘、防腐材料和耐火胶泥等配合比及试件、试快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15)打桩、构件校正、试水记录、砼冬季施工和沥青玛蹄脂的测温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测试打压记录等填写方法。

  6、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

  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3、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总工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4、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5、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施工班组、预算员、质检员;技术、经营预算、质检等部门。

  1、单位工程施工记录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 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是查找原因,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

  2、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各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逐日记载,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3.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3.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3.7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主任工程师或技术科有关负责人审核是否确实,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2.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2.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2.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2.9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计划、经营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4.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4.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4.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4.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本企业首次施工的特殊结构工程,新颖的高级装饰工程,引进新施工技术的工程以及有必要进行总结的项目。

  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劳动力组织、施工准备、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

  2.4施工中采用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和实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

  3.1内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总结计划,并与科技开发和推广计划一并下达。

  3.2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从工程开工之日起,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分工负责搜集工程项目及“四新”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3.3项目工程及“四新”项目完成后,应立即编写技术总结,并上报技术管理部门。

  3.4技术负责人在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的过程中,项目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提供下述资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4、施工技术总结编稿完成经审批后,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向公司技术部门上报。

  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 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为更好的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更好的实现项目效益,为了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支持、监督、控制、以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公司与项目经理为实现共同协定的目标,共创双赢,使公司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成本得到最合理的控制,项目经理能得到最合理的回报。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要将所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进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报送公司,经公司批准后,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灵活自主地开展项目施工活动。

  2、在不违背公司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健全项目本身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处,发挥各种规章制度应有的效力。

  3、准确理解、执行、优化公司的管理意图;认真执行、遵守公司制定或由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须遵循在公司指引下进行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公司对项目部的各项管理。

  4、财务管理方面,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因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在不违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适当补充,但必须事先经公司书面同意。

  5、落实公司与项目部约定的各项指标,及时补充或修正完成各类指标的先决条件。

  7、对因组织、指挥并参与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所了解或知悉的关于公司或任何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项目部聘请项目人员时必须要求入职人员出具各种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其它各类相关证件,所聘人员须与项目部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

  9、严格按照业主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遇质量事故应及时召集所有相关责任人员分析原因,确定解决方案,严厉整改,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10、作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第一人,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业主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开会分析,找出原因,确定责任划分,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11、根据业主与公司的总体要求负责组织、编织各种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12、以控制工程造价成本、经济合理利用原材料、最大限度降低消耗为原则,编制项目工程建设要求的各类材料的总体计划和月度计划,报公司审核。

  13、负责与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种班组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大宗材料承包合同等各种协议。

  14、严肃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并将经施工队负责人签署确认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交公司核实存档,该名单由项目经理跟进每月更新一次;同时,项目经理每月代施工队伍负责人向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施工队负责人书面约定),并将工资签收表交公司备案。

  15、项目经理应与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紧密配合,通过各种制度及措施最大限度的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与潜能,使之自觉形成端正的工作态度与务实的工作作风,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己任,尽职尽责,团结一致。

  16、严肃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各施工队进场的同时必须知会甲方,并将经施工队负责人签署确认的施工队伍人员名单交甲方核实存档,该名单由乙方跟进每月更新一次;同时,乙方以项目部的名义每月代施工队伍负责人向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由施工队负责人书面约定),并将工资签收表交甲方备案。

  17、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刻带有公司全称字样的印章。如发现项目经理有私刻公司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追究项目经理的法律责任。

  18、工程项目施工档案资料中涉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要在公司技术处、经营处、安全处、财务处、办公室会签后方可盖章。

  19、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45日内,项目经理要将工程竣工档案上报公司存档。逾期不能上报竣工档案时,公司将不再支付工程款。

  20、项目经理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除满足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接受公司的统一规划方案。

  21、项目经理要对所聘用的人员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相关的安全、技术等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22、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上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诉讼、纠纷等,由项目经理负责赔偿公司损失。

  制订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控制,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控制。

  总经理确定每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相应的人员,以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需要。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接收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人员应通过学习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工程参建单位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并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

  对于确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合同,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技术、质量、预算、采购等人员),依据项目招投标策划情况,合同要求及技术交底情况,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策划,形成项目策划书,包括: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目标包括单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目标,可包含检验批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

  劳动力配置计划、临时设施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主要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分包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施工详图出图计划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质量关键点及其控制措施,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特殊过程管理方案。本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含隐蔽工程,按制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

  检验试验计划(各工序、施工阶段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的指标与检测方法),质量检查和验收流程(包含预检、隐检、交接检的时间、频次、验收标准和方法)。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评审、处置和改进)。

  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流程(包括应收集的信息内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沟通和传递的方法)。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相关部门等)的沟通方式。

  2.1.4项目策划书须得到发包方或监理方的认可。则相应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等报审表应经发包方或监理方审批。

  当项目的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策划书进行评审,并适当地进行调整,对调整情况再次向企业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发包方、监理方报批。项目经理部按新的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建筑装饰装修,无设计资质,由项目经理部按分包管理要求,进行委托设计,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出图时间进行控制,工程技术部队设计过程进行跟踪,对设计输出进行评审和确认。

  2.3.1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项目策划书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如下:

  (6)施工机械设备准备,包括:办理、采购材料设备并组织进场,选择分包并组织进场,搭建临时设施。

  2.3.2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公司项目经理确认工程项目施工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方、发包方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部,向参与施工和质量检查的人员(包括发包方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以书面方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说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和质检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统了解,以便于科学的组织施工,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交底内容:

  (1)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3)按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规定,配备适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项目经理部应按图纸规范和方案等要求组织施工,按检验试验计划及时进行检查、监测。对施工过程的检查、监测包括:对工序的内部检查、技术复核,施工过程参数的监测和必要的统计分析活动;

  (6)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工程技术部对此进行指导,项目经理部对此进行监控;

  (7)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项目经理对施工队、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施工质量;

  项目经理制订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确保相应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施工全过程做到防盗、防火、消防及物资的维护;

  2.4.3公司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过程及进度标识,确保施工过程具有可追溯性。可采用以下措施:

  (1)记录人员做好过程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表明施工过程状态;

  (2)施工现场标识: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建立标识,根据施工进度变化调整标识,根据施工变化突发情况改变标识,施工完工后撤销标识。标识的管理需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与施工需求相适宜。通过记录可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性。

  项目经理部负责做好与工程建设有关方:顾客、监理、设计、分包方等的信息沟通工作,包括:

  施工记录应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记录控制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由项目经理制订成品保护措施,确定相关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工程防盗、防火、消防及各物资、设施的维护。

  公司管理组织制订服务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包括:

  2.5.3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处理各项目阶段的服务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响应、有效实施服务措施、及时测量服务效果,进一步改进服务。

  2.5.4项目经理部根据上述4.5.3服务信息收集及处理情况,用于质量分析和改进。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为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防护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分公司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

  第二条: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卡并进行考试(试卷存档),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公司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内容: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内容: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与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架子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不准上岗。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防护用品采购使用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市安监站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条:防护用品库内存放布局合理,符合防火要求,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腐、防锈,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第一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第三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五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库。

  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八条: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在明显部位设置火警电线警示牌。

  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安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报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单位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死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及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书》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第三条:对于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和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第二条: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五条: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经常自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第七条: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

  第一条:各分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分公司统一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现场外,还须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监护。

  第八条:工地电动设备、机械必须有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搭临建和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九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消防人员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条:凡明火作业严格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使用明火申请,经检查现场消防措施和技术交底落实后方可使用。作业后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一条: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必须马上整改,对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采取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的组织施工(生产)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了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第一章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把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第五条: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工作。项目部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七条: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发展。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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